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需要注意的問題
根據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自2012年8月起至2012年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範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市。
此次擴圍是繼今年1月上海啟動營改增以來的一次重大調整,擴圍力度和廣度令人矚目。
上海經驗促營改增擴圍
作為首個試點城市,上海啟動營改增以來成績顯著。據統計,截至2012年5月,上海市共有12.6萬戶企業納入改革試點範圍,其中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由原來的5%降至3%,稅負下降幅度超過40%。5月中旬,上海市政府公佈,今年一季度上海市試點企業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整體減稅超過20億元。而此次試點是“雙試點”,即限定區域和行業,上海啟動營改增後一些周邊地區的服務業轉移至上海,使得企業轉出地的地稅受到影響,出現了明顯的窪地效應。又考慮到上海試點時間短,不能全面反映稅制改革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為了發展現代服務業,最終促使國務院將服務業最發達的東部省市(除海南)以及部分中部省市納入了試點範疇。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此次營改增試點範圍大幅擴大,但試點行業並沒有改變,仍然沿用上海的“1+6”模式和試點方案。羅漢文分析,由於營改增涉及的不僅僅是稅,還涉及人員培訓、系統軟體修改、人員適應等問題,而行業的準備和調研以及國稅和地稅的分成問題也需要時間去厘清,因此,擴大試點行業尚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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