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栢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1988年成立於香港,擁有13年註冊、會計、審計、稅務服務經驗。【專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成立香港公司、離岸公司申請(註冊BVI公司、開曼公司、百慕達公司等海外離岸公司)、註冊外資企業、公司商務服務、香港商標及海外國際商標申請、企業融資、公司上市策劃、管理顧問等。
香港公司做賬報稅模式
香港公司條例規定香港公司成立後,無論公司是否要納稅但是每年必須報稅,香港公司註冊成立後,允許18個月後報稅,以後每年一年一次報稅。香港公司只有一種稅,利得稅的17.5%。
香港稅務局的利得稅報稅表一般會在公司業務經營 18 個月後發出,如有關人士在開始經營業務後 18個月後仍未接獲稅務局發出之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此外,在香港,沒有經營的公司可以直接零報稅,有經營的香港公司就必須做賬、核數後才能報稅。
在香港,公司處理報稅主要有3種模式:
公司類型 |
報稅模式 |
沒有經營的公司 |
零報稅 |
有經營的無限公司 |
做賬後直接報稅 |
有經營的有限公司 |
做賬、核數後才能報稅 |
康栢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Conpak CPA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