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國稅稅務登記

代理國稅稅務登記
辦理國稅稅務登記提交的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影本或其它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證照及其影本;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影本;(外地人需暫住證);
(3)企業房地產產權證明或房產租賃證明影本;
(4)企業財務人員會計證影本;
(5)銀行開戶行許可證影本及銀行入帳單影本;
(6)有關公司章程、協議書或上級批准開業的文件的影本;
(7)企業驗資報告的影本及資產評估報告影本;(資產評估要發票原件);
(8)企業會計制度、財務制度說明書;
(9)法人代碼證書影本;
(10)租房發票影本;
(11)公章、財務章、法人名章;
(12)總分支機搆不在同一縣市的應提供總機構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
受理審核程式:
稅務機關審核上述手續齊備→→發給納稅人"稅務登記表"、"領購發票審批表"、"辦稅人員審批表"、"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書"等→→按照《征管法》規定經審核無誤後,發給納稅人"領證通知書"→→按照規定期限持此"通知書"到國家稅務局征管科領取以下納稅手續:
(1)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各一個);
(2)發票購領手續(發票購領簿、發票登記簿);
(3)稅務代碼章;
(4)稅源認定書;
代理國稅稅務登記變更
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提交的檔:
(1)企業變更名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影本各一份。
(2)企業變更註冊地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註冊地址房屋租賃合同(按規定粘貼印花稅)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影本各一份。
(3)企業變更經營範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本一份。
(4)企業變更經營方式:企業變更經營方式申請一份,(申請內容:企業變更後的實際經營內容及方式),《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本一份。
(5)企業變更法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和變更後法人身份證影本各一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變更法人需先辦理變更法人約談登記手續,待約談完畢後,持《約談記錄》辦理法人變更登記,同時按每月銷售收入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降版降量手續)。
(6)企業變更銀行及帳號:《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核准通知書》或銀行開戶證明及影本一份。
(7)企業變更註冊資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變更註冊資金的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決議、變更註冊資金後投資方分配比例協定(具體分配金額和分配比例)影本各一份。
(8)企業變更經營地址:經營地址租賃合同(按規定粘貼印花稅)影本一份。
(9)企業變更註冊登記類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公司章程影本各一份,(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影本一份)。
(10)企業變更股東:企業股東變更後的公司章程、股東轉讓協議(附新股東名錄及股權分配比例)影本各一份。
(11)企業變更辦稅人員:辦稅人員身份證影本一份。
(12)變更電話:企業變更電話號碼申請一份。